在申请美国移民的时候,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申请人会有需要调取之前申请档案的需求。最常见的有下列三种情况:
(1)有被拒签记录的人,想知道自己被拒签的原因,以便于提高第二次申请的通过率。
(2)最常见的一种是之前提交过非移民签证,并且当初被“高人”指导,为了提高成功率填写了不实信息的。例如:申请B2旅行签证来美国,为了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未婚写成已婚,国内没有小孩,写成有小孩。后来办理绿卡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因为移民局会会看到您当时申请B2签证的所有信息,如果现在申请信息不一致,可能会存在移民欺诈的问题。
(3)很多申请职业移民EB5的华人客户,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提交了什么申请资料,甚至不认识当时给自己申请的律师。后来项目出了问题,很多客户想调取当时的档案,想知道自己当初到底投了哪个项目,是否真的和中介说的一致。
请求的记录类型不同,调取档案的提交地点也不同,如下图:
调取档案要哪些资料呢?
(1)在美国国务院下提交《信息自由法》请求并没有特定的表格。请求可以用有信头的私人信件提出,并且必须在信封或主题栏上注明“FreedomofInformationAct/PrivacyActRequest”。申请应包括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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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里面申请人的全名和任何别名
·档案里面申请人当前的邮寄地址
·档案里面申请人的出生日期(月/日/年)和出生地(城市,州/国家)
(2)如果您需要调的档案是非移民签证,那么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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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该非移民签证的时间点;当时提交该申请的地址,比如说当时面签是在北京还是武汉,哪个领事馆;申请的签证类型。
(3)如果您要调取的是移民签证记录,那么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全名(及任何别名),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申请该非移民签证的时间点;当时提交该申请的地址;移民签证申请的收据号或案件号(ReceiptNumberorCaseNumber)
律所提醒大家:调取档案还有其他不同的情况,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如果您需要调取档案信息,建议先咨询移民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