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国内或国外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申请人需要在国外实施的法律行为、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合理性给予证明的一项公证行为。当涉外活动需要时,各国往往要求当事人(个人和法人)提供相关的公证文书(如隶属关系公证书、营业证明公证书、婚姻公证书、继承遗产公证书、国籍公证书等)。这类公证书,统称为涉外公证书。
一、学历公证:
1.毕业证公证书、学位证公证书
毕业证公证书与学位证公证书是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办理的公证书,就是指公证机关证明当事人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文书。主要用于出国留学、进修、谋职、对外提供劳务和技术等。
2.成绩单公证书
成绩单的形式与办理方法因学校而异,但通常在成绩单上显示的项目有:
①学校名称、教务长、档案馆馆长签名(盖章);
②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申请人照片;
③系别、专业、学业年限、毕业后授予的学位;
④各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或学时数)及分数;
⑤在英文成绩单上应有分数换算的公式。
二、亲属关系公证书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
亲属关系公证书,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到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申请劳工伤亡赔偿、领取抚恤金等事项。
三、婚姻状况公证书
婚姻状况公正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这类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
四、收养公证书
当执行收养行为时,必须办理收养公证书,对于涉外收养,则要求有中英文两个版本的收养公证书。
收养公证书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事实收养公证,另一种是弃婴的事实收养公证。
五、经历公证书
经历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的工作经历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它主要用于办理入境签证、到国外谋职、提供劳务和技术服务等。
六、合同公证书
所谓合同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
合同公证翻译范围:买卖合同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借款合同公证、借款合同公证等
七、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
法人资格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依法证明在公证之时,该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八、出生公证、出生医学证公证
出生公证是是以描述性的语言表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件号码,父母信息等,公证书上还会贴本人的近期二寸免冠照。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出生证公证准确来说叫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当医院或者保健所开具的一个证明,上面有本人及父母的信息。而出生证明公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是个人证件类的公证。
许多家长都安排带孩子出国旅游,一些国家的签证要求办理出生公证,也有国家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九、委托公证书
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公证书内容:
公证书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其内容包括:公证证明的对象、公证证明的范围和内容、证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公证证明对象、范围不同,公证的条件内容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这些都要在证词中有所反映。公正证词所涉及的组织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所涉及的日期要采用公历。需涉及农历时应采用括号注明;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章及公证处印章;出证日期以公证处审批人审核标准的日期为准。此外,未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也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十、定居公证书
定居地公证书主要用于归国华侨和其他曾经在我国居住、工作过的我国公民及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向其曾经工作过的国家或地区有关部门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等事项。
定居公证证明的是被证明人定居的确切地点,定居公证书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原居住国、何时来华定居、现在居住地址等。在当事人申请办理定居公证证明时,还必须遵守有关国家在手续和时间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