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日本、巴基斯坦、菲律宾、以色列、泰国等国大使馆15日均发布通知称,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年3月15日起,中方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外籍人员提供来华签证便利。通知同时指出,中方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要求不变,有关人员入境后应遵守中方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中方愿与其他国家积极开展接种疫苗互认工作。
类似通知最早由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12日发布。各使馆的具体措施不尽相同,但所称的签证便利主要是指,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照疫情前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来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的通知同时指出,没有接种中国疫苗的申请人仍按疫情期间使馆有关签证的通知提交材料。香港《南华早报》15日称,按照新规则,接种中国疫苗的外国签证申请人不用再提供邀请函。
西方媒体将其解读为中国“疫苗外交”的一部分。彭博社15日称,在与西方疫苗的竞争中,中国一直在全球范围内推广自己生产的疫苗。中国外交部官员本月表示,中国已经并正在无偿向69个有急需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疫苗援助,同时向43个国家出口疫苗。60多个国家授权使用中国疫苗。
“中国是否会考虑接受世卫组织批准的辉瑞、阿斯利康和强生疫苗?中国未来是否也会为接种世卫组织认可的疫苗的人提供签证便利?”针对这一问题,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15日表示,有关疫苗企业应该向中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中方有关部门会依法合规地作出决定。(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