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网站7月16日消息,年7月13日,印尼外交部照会各国驻印尼大使馆,通报印尼法律与人权部移民总局关于疫情防控“新常态”下外国籍人士办理停(居)留许可的最新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停(居)留许可延期办法
(一)持有访问居留许可(ITK)并获颁紧急停留许可(ITKT)的外国籍人士,如无国际交通工具可供搭乘离境,可在疫情结束前按规定向移民局申请延长访问居留许可期限(自7月13日起30日内办理),亦可按规定申请转换为有限居留许可(ITAS)。违者将依照规定予以处罚。
(二)持有限居留许可(ITAS)并获颁紧急停留许可的外国籍人士,可以申请延长有限居留许可期限,亦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为长期居留许可(ITAP)。如所持有限居留许可期限无法延长的,须自7月13日起30日内离境,违者将依照规定予以处罚。
(三)持有长期居留许可(ITAP),并获颁紧急停留许可的外国籍人士,可以申请延长长期居留许可期限。如所持长期居留许可期限无法延长的,须自7月13日起30日内离境。违者将依照规定予以处罚。
(四)持落地签(VKSK)入境并获颁紧急停留许可的外国籍人士,如在疫情结束前无国际交通工具可供搭乘离境,可据所持落地签自7月13日起30日内办理延期。违者将依照规定予以处罚。
(五)免签(BVK)入境并获颁紧急停留许可的外国籍人士,须自7月13日起30日内离境。违者将规定予以处罚。
二、其他调整措施
(一)持访问居留许可或有限居留许可入境且已获得签证批文的外国籍人士,可径向当地移民局申请新的有关居留许可并缴纳规费,无需为此出境向印尼驻外使领馆递交申请。
(二)目前在印尼境外、因疫情原因所持有限(或长期)居留许可或多次入出境许可已经逾期的外国籍人士,如以家庭团聚为入境目的且获得签证批文的,可以进入印尼,但须自7月13日起的60天内向当地移民局办理居留许可延期。不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按规定办妥相应签证后方可入境。
(三)外国籍人士所持的访问居留许可、有限居留许可或长期居留许可如果仍在有效期内,可按规定向移民局提交延期申请。
三、中国驻印尼大使馆提醒在印尼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