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E-1、E-2听起来都是与商务人士有关,可是每一种都有其明确的要求和限制。因此很难确定哪种签证是针对哪一类申请者,在哪种情况下应该申请哪一种签证。今天我们就跟随美签之家曾老师来了解一下。
我们了解到,L-1和E类签证都是针对在美国进行商业活动的外国人设立的,这两种签证在申请时有一些相同的地方:
美国L-1签证是由美国雇主为海外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机构的外籍雇员提交的签证申请。雇员在被调派到美国前必须在公司的高管、经理,或要求专业知识的岗位工作,持有美国L-1签证的员工必须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才能从国外进入美国。与L-1签证相同的是,申请E-1和E-2签证的贸易商或投资人也必须在高管、经理,或要求专业知识的岗位工作。那么以上这些是二者之间的一些相同之处。
但是,虽然有一些相同的地方,L-1和E-1,E-2的申请要求之间还是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地方的:
对于E类签证来说,外国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投资人的雇员可以到美国从事监督管理工作,或在与美国有贸易来往或者重大投资的公司工作。要么和美国做生意,要么在美国进行投资,这一要求是E类签证和L类签证第一个明显的区别,因为L类签证只要求国外的公司是美国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机构。L-1签证的雇主申请人也不需要满足从事国际贸易这一标准。
第二个区别在于,两个签证类别的申请人的国籍范围不同。E类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来自和美国有贸易协定的特定国。因此E-1和E-2签证都只能是那些和美国有双边贸易协定或通商和航海条约的国家的国民才能申请,其中我国大陆公民就不可以了,但是我国台湾公民可以。而对于L-1签证则没有上面的这些要求,来自任何国家的任何公司都有资格申请。
第三个区别在于L类签证与E类签证的有效期有一些区别,L-1A签证签发给在美国成立的新公司的初始有效期为1年,签发给成立一年以上的美国公司的初始有效期为三年。L-1A的延期每次为两年,总停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年。
而L-1B签证初始有效期为三年,申请者可以有一个两年的延期,因此最长有效期为五年。当L-1A和L-1B持有人的签证最长有效期到期时,持有人必须暂时离开美国并为美国公司的国外运营工作一年,才能有资格再次申请L签证。
相比之下,E-1和E-2签证的持有人的初始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可向移民局申请两年的延长期,并且对于E类签证持有人来说,延期的次数没有限制,可以换句话说,在E-1和E-2身份下,外国人在美国合法居留的时间可以无限期地延长下去,前提是只要E类签证持有人保证自己会在签证有效期(包括延期)到期时离开美国。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应该知道自己该选择哪一种了吧。那么今后大家遇到其他的签证知识也可以随时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