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数位网友在国务院英文网留言建议放宽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策,国家移民管理局已于近日予以回复。
7月7日,中国*府网刊发了一名自称来自美国、已在中国工作11年的网友于国务院英文网留言译文。该网友表示,“我非常享受这里的生活,愿意了解一种新文化,这让我见识到了真正的中国人和中国文化。我希望能在中国待很多年,希望*府能够改变、放宽永久居留*策,将我们这些把中国当作自己家的人,良好、诚实而勤奋的人包容进来。谢谢中国让我过去的11年生活如此幸福!”
对此,国家移民管理局回复称,“欢迎您在中国工作生活。为便利外国人在华工作生活,近年来移民局陆续出台了一些*策措施,您可就本人实际情况,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申请事宜,也可拨打电话向移民管理部门咨询,我们将根据您本人情况认真回复。”
国家移民管理局还提到,“我们也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完善外国人在华停居留*策措施,为在华投资创业、经贸交流、科技合作、学习工作的外籍人士提供良好的出入境和停居留等服务。感谢您对移民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此外,另有来自国务院英文网的网友留言称,“请考虑让尚未获得居住证资格、但家庭成员中有中国人的外国人获得居住证。永久居住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很难获取。没有中国身份证件,即便是与中国人组建家庭,外国人也不能方便地购票、注册软件、买房、享受各种服务等。家庭在中国文化中极其重要,希望*府*策也能彰显这种价值观。”
对此,国家移民管理局回复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适用对象主要包括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任职工作、直接投资的外国人,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此外,对于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事由、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也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并非外国人在华合法长期居留的唯一途径,外国人也可持护照及有效停居留证件在华合法工作生活,依法享有相关权益并履行相关义务。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属可以办理探亲、团聚类签证证件在华合法停居留,在华工作就业的,需要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具体*策情况,您可向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拨打电话咨询。”
根据年8月15日起施行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其中,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