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不见面”审批2.0版(中文)
支持外国专家复工复产8条便利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外国专家复工复产提供更多便利,在前期发布的《关于本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的通知》基础上,不断完善疫情期间有关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现将“不见面”审批(2.0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减免外国高端人才申请材料
外国高端人才来沪工作不受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的限制,用人单位为超过65岁的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工作许可时,免交保险单、保险承诺及三方承诺等材料。
2
缩短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审批时间
用人单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时,审批时间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最长3个工作日,便利外国人才在沪转聘用人单位。
3
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可采用电子签名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与外国人才协商一致需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外国人才无法在解除关系证明书上签字的,可上传双方往来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