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出国前的准备
1、检查护照、签证的有效期。护照有效期是指签证期满还有半年以上时间,不要因护照过期影响国外行程。签证有效期是根据外国使领馆给的签证来确定,同时出访二个以上国家,要注意根据每个国家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安排出访顺序。
2、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的保险。
、了解前往国家的风土人情、气候变化、治安状况、法律、法规、艾滋病、流行病疫情等信息,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5、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特别是赴非洲地区),并随身携带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有条件的话,最好做一次全面体检。
6、团组出发前应明确领导及分工,大的团组还应建立临时党支部。
出入境应注意的问题
1、严禁携带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如象牙)等出入境。
2、如携带大量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不宜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
4、慎重选择携带个人药品。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5、注意携带邀请函。现在不少国家(包括美国、法国等)的边防部门在外国人入境时需交验邀请函,各出国团组对此应引起重视,注意携带出访必备文件。
6、填写入境卡时,入境目的要与签证种类保持一致,合理保护自己,以免授人以柄,造成被动。
7、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如持有效护照及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应首先向该国主管部门如实说明入出境或过境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当事人不懂当地语言,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翻译服务。如果当事人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可要求与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如使、领官员向有关当局交涉未果,当事人应理智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到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日后诉诸法律解决。
在国外公务活动中要注意礼仪礼节
1、遵守所在国法律规定,尊重所在国风俗习惯。
2、在对外交往中要谦虚谨慎,不卑不亢。待人接物要文明礼貌,言谈举止应文雅得体。
、公务活动时应着正装,非公务活动时可着便装。穿西服参加活动,一般应系领带。
4、遵守时间、不得失约。这是国际交往中极为重要的礼节。万一因故不能应邀赴约,要有礼貌地尽早通知主人,并以适当方式表示歉意。
5、尊重老人和妇女。上下楼梯、车辆,进出电梯,让老人妇女先行,主动予以照顾。进出大门主动帮助老人妇女开门、关门,帮助他们穿脱大衣外套。同桌用餐,两旁若是老人或妇女,男子应主动照顾,帮助他们入离座位等。
6、注意行为
(1)吃东西要文雅,闭嘴咀嚼,不要发出声音。如汤、菜太热,可稍待凉后再吃,切勿用嘴吹。嘴内的鱼刺、骨头不要直接外吐,用餐巾掩嘴,用手(吃中餐可用筷子)取出,或轻轻吐在叉上,放在菜盘内。吃剩的菜,用过的餐具牙签,都应放在盘内,勿置桌上。剔牙时,用手或餐巾遮口。
(2)不当着别人的面擤鼻涕、掏鼻孔、挖眼屎、打哈欠、修指甲、剔牙齿、挖耳朵等。咳嗽、打喷嚏时,应用手帕捂住口鼻,面向一旁,避免发出大声。
()在参加活动前,不要吃葱蒜韭菜等辛辣味重食品。
(4)不得随地吐痰和随地丢果皮纸屑。
(5)在国外除少数有标志的地方可以抽烟外,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都是禁止吸烟的。在工作、参观、谈判和进餐中,一般不吸烟或很少吸烟,不要边走边吸烟。进入会客室或是私人住宅、办公室等,不知道是否允许吸烟时,可询问一下主人。如有妇女在座,应征得她的同意。在场人多或同座身份高的人士都不吸烟时,则一般不吸烟。
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外事无小事,外事工作授权有限。出国期间,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
1、遇事多请示。一是团员有事要向团长请示;二是在参观访问中,如有意见需向对方提出,应报代表团、组领导,个人不要擅自表态,更不得随意发表有损国格、人格和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的言论;三是团组在国外期间如发生意外事件,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请示,寻求帮助。
2、团组成员不要随意接受外国记者采访。团组成员如遇记者一般问话,可简单予以答复,如系采访,应请示代表团、组或驻外使领馆领导后再作答复。
、出国团组在国外期间团员不得擅自离开集体。团员如要约见老朋友、会见亲人,事先应请示代表团、组领导。如发生团组人员出走和滞留不归的情况,应及时向我驻当地使领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出国不得携带内部机密文件、内部报刊或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
5、对外交谈不得涉及我内部机密情况。在与外国人谈判中,商量对策和交换意见应在有保密条件的地方进行。机密电报和文件必须在我使领馆保密室运作,严防被窃听、泄露国家机密。
6、严格遵守出国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出国任务批件确定的出访国家执行出访任务,不得利用“申根签证”和互免签证的便利,随意增加访问国家和地区。
(2)严格按照出国任务批件核定的出访时间安排出访日程,不得随意增加和延长出访时间。
()不得利用转机、过境为由,借机绕道旅行、游览。
(4)确保已审批的出访公务活动和出访任务落到实处。
(5)坚持勤俭办外事。严格按照相关审核要求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6)回国后一周内提交出访报告,做好项目跟踪与落实。
加强防范意识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1、注意护照及贵重物品安全。(1)不要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2)将护照及贵重物品与其他行李分别搁放,随身携带。()出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4)如发生护照被窃或丢失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警察机关报案,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并持本人身份资料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旅行证件,以便回国或继续行程之用。
2、注意人身安全。(1)在国外出门活动,至少2人以上,不要一人单独活动。(2)不要前往赌博色情场所。()如遇国外警察检查你的护照等证件,你可先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以防假冒、受骗。(4)熟记当地火、警、急救等应急电话。
、注意防范“法轮功”的反动宣传和渗透。出国团组和人员不要在“法轮功”活动现场停留、围观,不与“法轮功”媒体接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不参与其组织的活动,不接、不信、不传反动宣传品,更不能接受不明不白的起诉书。
提高领事保护意识,维护出国人员合法权益
1、出国人员如在境外遇到交通和其他意外事故,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通知中国驻当地使、领馆。
2、出国人员在境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告,并索要一份警察报告复印件。同时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告。领事官员可以提供以下帮助:安排适当人员听取当事人的受害情况;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向当事人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单;医院;补(换)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当事人与家人、朋友联系;寻求当地社会救助。但是,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案件,不能代替当事人出庭,不能充当翻译,也不能替当事人支付律师费、医疗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出国人员在往访国被羁押或监禁时,有权要求面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领事官员。领事官员将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前往探视,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如人道待遇、公平待遇等。领事官员还可以帮助当事人与亲友取得联系,向当事人提供当地律师名单。但是,领事官员不能干涉当地法律程序,不能出面替当事人进行诉讼。
行前人员应知应会知识
应知知识
1.外事纪律(四不一坚持)不擅自带密出访、不擅离集体、不随意接受外国记者采访、不围观(参与)反政府活动;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2.出访管理规定(三按一坚持)按任务批件执行公务(所批准的任务授权、行程、时间,不得私自更改);按出访团组加强自我管理;按期提交总结报告(回国后20个工作日内);坚持勤俭办外事原则。
.安全知识(出行、居住、医疗三安全)
(1)出行安全管好财物、牢记特征:不露富,不炫富,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证件。出行发现可疑情况,牢记周围环境特征,如:地点、地形、车辆等可辨认细节。结伴出行、遵规守则:外出办事结伴而行,遵守当地交通规则,在实行左侧通行的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要调整行走习惯。避免夜行、慎选场所:尽量避免深夜独行,远离偏僻街巷及黑暗地下道,严禁访问赌博、色情场所。配合警察、妥防勒索:遇到当地警察检查,双手放在警察可以看到的地方,切忌试图逃跑或双手乱动。若遭遇警察借机敲诈勒索,默记其证件号、警徽号、警车号等信息,事后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反映。
(2)居住安全安全出口:进入建筑物(住地、下榻酒店等)时,应首先确认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位置,确认紧急通道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自救和逃生。
()医疗安全应急救治:了解附近药店、医院的具体位置,熟记当地的急救电话。医院地址、急救电话信息一一对应记录备用。
4.保密意识(四注意一坚持)
(1)注意接受行前外事培训:临行前,必须按照市有关规定,接受安全、防谍、保密和外事纪律培训。
(2)注意加强文件保密:加强对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文件的保密管理,不随便丢弃带有技术文件、商业信息的废纸,不随意拷贝或对外提供文件资料。
()注意通信保密:严防窃照、窃听,不在公共场合谈论或者处理企业内部秘密事项。
(4)注意严防交往泄密,口头泄密:不向外方人员和机构介绍或泄露尚未公开或不准公开的国家或企业秘密事项。
(5)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属于尚未公布的公司计划、统计数字和生产技术等商务信息,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
应会常识
1.行前准备常识(1)了解国情、预防接种:登录外交部
.对方以巨额现金、贵重礼品馈赠,或提出看似轻而易举的“小要求”、“帮小忙”时,时刻牢记一旦答应就会陷入对方控制之中;
4.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授人以柄;
《反间谍法》有关法律精神
年11月1日新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及二十八条明文规定:
第二十七条(节选):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解读:在境外被人试图策反时,最好严词拒绝,但为保证自身安全,也可以佯装答应。无论你的应对方式如何,都应尽可能留下各种证据如对方姓名、所属组织、证件号码、接触方式、谈话内容等,回国后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不仅免责而且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即使一时动摇,只要如实向国家安全机关汇报,就能避免自己误入歧途。